为加强预算调剂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约束,根据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有关要求,近日,省财政厅印发《省级预算调剂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我省实践经验,按照分类管理、便捷高效、从严控制的原则,统一规范各类调剂行为,彰显预算的法定性、严肃性。办法具有三大特点:
一是全面明晰管理要求。办法全面系统界定预算调剂的定义范围、具体情形及办理程序等,明确“政府预算调剂+部门预算调剂”的分类管理模式,增强了省级预算调剂管理的系统性、统一性。
二是合理划分审批权限。办法细化完善各类预算调剂情形的办理程序,合理划分政府和财政部门的审批权限,既提高了行政效率,又严格约束重大事项。
三是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办法全面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明确严格控制调增“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以及节庆展会论坛、运动会、赛会等活动经费。规定部门预算调剂四类“负面清单”,明确原则上不得在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之间调剂、一次性项目支出不得调剂用于经常性和阶段性项目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