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25-12-31 10:41:14  来源:财政监督局  点击数:

今年以来,吉安市财政局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决策部署,聚焦 乡村振兴领域“一补贴两专项”小切口,扎实开展“四清”行动,深入纠治有关突出问题,强力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

一是认真谋划推进工作。市财政局党组切实履行“抓行业带系统”责任第一时间制定印发了全市财政系统《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12项具体整治目标和33项工作任务清单由以局主要领导负总责的9个小组协同推进落实。同时建立健全了“周分析、月调度”、班子成员挂点包县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已累计召开10次局党组(扩大)会、4次工作调度会确保全市财政系统集中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深入排查整治问题。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市财政局通过组织县级自查、调研督导、交叉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6轮次下沉县乡查摆突出问题覆盖15个县(市、区),多渠道摸排收集乡村振兴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截至目前,共排查出问题3456个,已基本整改到位,移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579条,排查问题数、移送线索数均列全省第一。

三是积极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击战”。围绕高标准农田项目闲置荒废、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资金、脱贫人口“三类补贴”使用监管等“三大突击攻坚行动”,同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机制,组建6个跨部门联合包片指导组,采取“四不两直”和联合暗访等方式每月下沉一线督导,目前,督导共发现133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四是全面提升监管效能。坚持边查边改,推动源头治理,会同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吉安市关于开展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居)民委员会财务分开管理的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同时,围绕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制定出台了20条具体举措,建立了7项乡镇重点经费支出限额动态管理机制,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将所有乡镇财政资金纳入系统监管,对支出实行“全流程、穿透式”追踪,有效压缩基层财政违规开支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