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着力构建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发布时间:2025-03-28 11:12:20  来源:永新县财政局  点击数:

今年以来,永新县财政局围绕推进财政管理更加有效、更为精准、更可持续的目标,坚持系统化思维,推动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着力构建预算绩效评价、财政投资预算评审和结算评审“三位一体”的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积极助力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一条主线”,牢固树立资金节约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力争“花最少的钱,做最有效的事”,采取强有力的举措,充分发挥预算绩效评价的导向作用,进一步推进政府投资预算评审和结算评审工作,以“评”促“绩”,以“评”增“效”,促进财政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科学化和精准化,有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管理约束力。

突出“两个加强”,全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一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财政评审相关规章制度,明确评审范围、标准和程序,强化对评审过程的监督检查。推行“一次受理”机制,对重点项目采取专班服务,提前介入、限时办结,缩短评审时间,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出台《永新县政府投资项目结算评审第三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严格管理对第三方专业机构考核,规范中介机构和评审人员行为另一方面加强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管理改进、政策调整的重要参考事前绩效评效益低的项目降低投资额度,对事前绩效评无效益的项目不安排财政资金。系统分析研判相关评审结果状况,促进及时发现问题、改进管理、防范化解潜在风险。

严把“三个关口”,大力优化资金管理配置。一是用好事前绩效评价,严把准入关。对新实施的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杜绝“先定项目后评估”加强绩效目标审核,根据评估审核情况,在预算安排上优先支持投入合理、使用效益高的项目未按要求设立绩效目标或目标指标笼统、不能反映实际情况的项目,不安排预算,真正做到“花钱必有效,无效必问责”。二是强化财政预算评审,严把财审关。按照修订后的《永新县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办法》,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造价管理,规范和优化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流程,要求使用政府性资金且单项施工合同预算价与除货物、服务类外的采购预算在3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必须开展预算评审对不配合评审工作的项目单位,暂缓下达项目财政性资金预算或暂停拨付财政性资金。三是扎牢事后结算评审,严把支付关。今年年初,组建财政结算评审机构,明确5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纳入结算评审,其中通过政府采购的货物类项目暂不纳入结算评审;5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结算评审,但需报县财政局备案抽查复核。深入研究项目规划和建设方案,对项目进行严格审核,避免资金浪费与不合理支出严格现场工程量审核,客观真实反映工程造价,严格材料及设备价格审核,为我县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行和合理使用提供更为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