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遂川县财政局以政府采购为抓手,从简化采购流程、降低企业交易成本等方面发力,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继续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勇担当、抓落实、优服务,整体智治、高效协同,不断挖掘政府采购政策“工具箱”,多措并举提升政府采购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一是“搅活”中小微企业参与度。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原则上均预留给中小企业。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该项政策将延续到2026年。
二是“提拉”政采贷业务推广度。每个项目在挂网招标时,遂川县财政局都会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和潜在供应商宣传政采贷政策,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享受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条款,明确告知供应商在中标后可以凭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采贷。同时积极和银行对接,打通政采贷合同融资“最后一公里”。目前已有数家供应商有意办理政采贷,1家供应商已办妥贷款手续,预计融资金额1000万元。
三是“填涂”信用评价体系完善度。在公共资源管理平台推行了政府采购监管平台的诚信评价功能,每个项目均已对采购人、供应商、评审专家、代理机构等四方进行了评价。推进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简化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后,可不再提供证明材料。今年以来,遂川县政府采购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比95%。
四是“升格”政府采购透明度。推行政府采购合同变更信息公开,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完善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开,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或评审总得分。同时,鼓励采购人完善内部流程,自收到发票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支付事宜,对于有预付安排的合同,鼓励采购人将合同预付比例提高到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