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永新县财政局巧用“资金引擎”,为乡村振兴助力赋能。
一是“资金引擎”提供坚强保障。依据相关任务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规模,资金分配涵盖农业、水利、交通、教育、生态、就业等多领域。2024年共安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435个,资金达2.15亿。其中:中央资金7462万元,省级资金7758万元,市级资金1519万元,足额安排县级配套资金4800万元。在及时下达衔接资金的同时,督促资金支付进度,加强绩效管理跟进指导,确保资金尽早发挥效益 。
二是“资金引擎”助力乡村振兴。通过精准投放,让补助资金成为全面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引擎”。产业帮扶持续加强,支持众多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完善生产设施、扩大种植养殖规模。助力永新县欣蓝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农事服务中心购买大米加工生产线1条,提升永新李氏和子四珍合作社发展酱制品厂房晒场面积约1000平方米,装修产品展示厅60平方米,高溪三宝储存库新建多功能厂房300平方米,农业产业化奖补资金超4500万元,带动脱贫户2800多户增收,收益农户达127415户,其中低收入户17566户,户均增收3000元以上。同时,农村基础设施全面升级,公共服务水平得以提升,就业帮扶也积极推进,2024年全县公益性岗位安置3214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13%;省外务工交通补贴对象12053人,补贴资金602.65万元;“雨露计划”培训补助对象1462人,补助资金219.3万元;完成2023年度防返贫保险理赔收尾工作,理赔48例1845285.27元,2024年防返贫保保费财政投入250.48万元并已开展理赔。
三是“资金引擎”强化绩效管理。县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的全过程监测与评价。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项目资金计划,对照绩效目标加强管理,按进度和目标完成情况拨付资金,定期开展绩效评价,健全保障机制,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资金引擎”助力乡村振兴,为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目标筑牢基础,提升了人民幸福感与获得感,有力支撑乡村振兴稳步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