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财政局出台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办法 持续做好集中整治“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4-12-09 15:10:05  来源:预算科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部署要求,持续做好系统施治“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确保基层财政资金和干部“双安全”,吉安市财政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深入梳理专项整治以来发现的风险漏洞,全面总结各县(市、区)乡镇财政管理经验做法,制定出台了《吉安市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办法》,重点对乡镇财政预算管理、账户管理、支出管理以及项目资金管理等关键领域细化了有关规定,对乡镇报刊费、广告宣传费、政府采购等支出设置了限额,并明确提出要加强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切实筑牢乡镇财政资金“安全网”。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严格制度执行,加大财会监督力度,督促指导各地规范乡镇财政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在巩固基层政权、助力乡村振兴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