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程中,永新县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为重点,全力打造规范、透明、高效的采购环境,切实落实“谁采购、谁负责”原则。
一、事前:严谨规划,筑牢基础
采购人要强化主人翁意识,维护公共利益,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预算、计划、活动及验收支付等内部控制制度,并纳入“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同时,需做好内部归口管理与协调工作,保障采购业务顺利开展,确保项目实施具备可行性与必要性。
二、事中:依法依规,高效执行
采购过程中,采购人以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为指引,结合项目特点、市场情况等执行采购政策,涵盖厉行节约、优先采购等多方面措施。需合理确定需求、选择方式、委托代理、确认文件、参与评审、签订履行合同、验收支付以及处理质疑投诉等,对采购全程与结果担责,确保高标准完成任务。
三、事后:诚信评价,资料存档
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要对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及供应商等进行客观评价,完成信息统计报表及上报工作,年末上报中小微企业预留执行情况并公示。将采购各环节资料汇总存档,配合监督检查,落实互评监督制度。(永新县财政局 周秀萍)